正义网讯(通讯员邸科瑞)柴油易燃易爆,属于危险化学品,不能私自售卖。然而,有人却将二手车私自改装为加油车,招揽过境货车加油牟利。近日,经甘肃省榆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秦某某、肖某某、郝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二个月;判处被告人刘某某、苟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2023年4月,秦某某在未取得成品油运输及销售许可的情况下,购买三辆二手车私自改装为加油车辆,并雇佣未经危险化学品作业相关培训的肖某某、范某某、郝某某、苟某某等人,在榆中县定远镇的一处停车场内,利用地下埋藏的油罐及改装加油车招揽过境货车加油牟利,非法获利达5万余元。
同年11月,秦某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,并扣押非法改装加油车、加油罐及加油机等F88体育APP。经专业机构评估,上述经营危险化学品(柴油)的行为具有一定现实社会危险性,存在社会危害,具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。
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榆中县检察院认为,秦某某等五名嫌疑人在生产、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,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,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经营、存储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遂以危险作业罪向榆中县法院提起公诉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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